
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概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 拥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需在安全生产业务领域工作满5年;或拥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需在该领域工作满7年。
- 拥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需在安全生产业务领域工作满3年;或拥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需在该领域工作满5年。
- 拥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需在安全生产业务领域工作满2年;或拥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需在该领域工作满3年。
- 拥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需在安全生产业务领域工作满1年;或拥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需在该领域工作满2年。
- 拥有博士学位,只需在安全生产业务领域工作满1年。
- 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需在安全生产业务领域继续工作满3年。
免试条件
-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安全生产业务领域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两个科目。
- 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时,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将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报名条件说明
- 2018年度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2019年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由考生选择报考专业类别。
- 原制度文件规定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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