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一)
招生计划
1. 小学一年级:学校在招收直升学生后,其余的招生计划284人面向全市招生,并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2. 初中七年级:学校在招收直升学生后,其余的招生计划183人面向全市招生,并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二)
招生对象
1. 小学一年级:年满 6 周岁(即 2015 年 8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 初中七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特别提醒: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报学校时,须选择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家长方”申请入学,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 办学校;
1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 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或已办理“莞e 申报”;
2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或已办理“莞e 申报”;
3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或已办理“莞e 申报”;
4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三)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5月6日10:00~5月17日17:30。
志愿填报时间:
2021年5月28日9:30~6月8日17:30。
(2)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无论是本市户籍,还是非本市户籍,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 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或 (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
(3) 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4) 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并有意就读翰林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申请人家长需在招生平台的“志愿类别”中选择“东莞市翰林实验学校”。
(四)
招生方式
按照教育局文件要求,除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外,其余学位在报名学生中通过电脑派位确定。
(五)
录取、注册时间
1. 7月4日: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