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这一表达之所以不加“the”,是因为“at school”这一短语用来泛指在学校这一环境或状态,而不需要特指某个具体的学校,当我们要描述一个普遍的、非特定的概念时,我们通常不会使用定冠词“the”。
相比之下,当我们需要指代某个特定的学校时,我们会使用定冠词“the”。“at the school”可以指代某个特定的学校内部,但并不一定是在上学,如果你的父母去学校接你,那么他们可能是去了“at the school”,即那个特定的学校。
还有一些固定搭配可以帮助我们记忆这一用法:
“at school”表示在学校上课或学习。
“at home”表示在家。
“at hospital”虽然不是常规用法,但可以理解为在医院(就诊或住院)。
“go to school”表示去学校。
“go home”表示回家(连“to”都不用加)。
“go to hospital”表示去医院。
对于一些特定场所的描述,如教堂(church)和办公室(office),如果在描述中加入了定冠词“the”,则表示的是在某个特定的教堂或办公室这一地点,而并不一定是在进行特定的活动。“at the church”可能指的是在教堂这个地点,而不一定是做礼拜;“at the office”则是特指某个办公室。
同样地,在描述肉铺时使用“at the butcher's”,其中的“butcher's”表示所属关系,即肉铺主人的所有格,当所有格后面跟的是家、住所、店等时,可以省略地点,因为我们已经通过所有格指代了具体的地点或人物。
是否加定冠词“the”取决于我们想要表达的具体含义和上下文,在描述普遍概念或活动时,通常不加“the”;而在需要特指某个地点或人物时,会使用“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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