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失业毕业生。
二、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 *** 人员必须连续在县、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5年以上,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的要求;
(二)待遇
1、医学本科毕业生定向 *** 纳入县级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一次性补贴安置费3万元;
3、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工资,山区县、贫困县浮动两级工资;
4、按照有关政策优先享受经济适用房;
5、在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的限制,优先考核录用。
*** 会地点
(一)地点
陕西国际展览中心北三楼是西安人才市场(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
(二)参与单位
各有关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4) *** 会费用不收取毕业生的任何费用。
*** 会政策咨询
联系人:马跃渊(省人社厅)
联系 *** :029-8729487(包括传真)
联系人:刘恒(省卫生计生委)
联系 *** :029-89620561(含传真)
原标题:陕西省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 *** 医学本科毕业生 *** 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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